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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有贼?无贼?天下无贼……?!冯导,你该稳坐钓鱼台!】
网上起风了。
冯导被20亿罚款,有点匪夷所思。怎么就20个亿了? 扎心了,抑郁或抑郁至死?不不不!觉得,还是匪夷所思……
但,老C队长似乎实锤了,容不得你不信。老C队长甚至说了,转500次,过几天就公布了。似乎消息有些来头。愿不,怎么一下子就顺理成章了?
冯导也有点犯急,显得不那么局气了,有点坐不住了:胡说八道...正收拾你们呢,就敢胡说八道造这谣。
网上东西不可全信,也有网络暴力之弊。对此弊也在可打之列,因为暴力伴生谣诼,当属谣杀。我等网民如圈里之羊,任由各等自媒体大小V们驱赶,你用你的信息吊了我的胃口,又塞进了判断与看法,有时觉得解渴有时又觉胃口疼,可能消化不良,但还是随你去灌了。
实际上,冯导该把屁股实实在在地坐在板凳上,任由风浪起兮,我自凭栏处。
既然没有20亿之说,老C队长说什么,都该当耳旁之风,不该那么迅速就刺激到耳膜,闪烁突袭“谣传”。
世事难料!
为何难料?
一是,人是情绪动物,往往偶遇风吹草动,就会神经兮兮矣。如果我们有根美好神经立在那,总相信美好事情就会发生,说不定真的好事就来了。但,好事又矫情,又常常不是建在糗事上的。好事还是要良善滋补的。 二是,人若做了坏事,自己都心神不宁,总琢磨着会出事的。本来外面无风,自己内心却起了三尺浪。应了那句去山中贼易,除心中贼难的话。有了心贼,自己的天下就先有贼了,世事也就陷入难料了。
冯导也是多事之秋,有些秋风飒飒。几月前也是没坐住,十问小崔,最终落下了"糗问"。
其实,10亿也好20亿也罢,自己心里无贼,还怕老C队长半夜敲门吗?冯导的宣传总监也是,沉不住气,去堵别人的嘴:假新闻。由此往来,风也就越吹越劲了。
有点岁数的人,都知道胡同里的嘴,是永远堵不住的。
但,有点岁数的人,还知道,谣言止于智者。
1天就觉风声紧了,瞬间发声。你一发声,口中的“谣"就滚起了雪球。如果你100天不发声,“谣”也会无精打采的。再多个100天再多呢,谣言也会被时间碎片的。但, 若不是谣,事也就成实锤,当属例外。
冯导陷于多事之秋,也常是嘴巴惹祸。冯导素有小钢炮之誉,炮多指嘴没把门的,敢说。敢说多了,有时竟也变成胡说了。中国有句古话,叫贵人语话迟,想想也对,起码事端少。
冯导曾为钢炮之嘴,遭遇骂杀,骂你口出不逊。 票房不稳时,观众就成了贵人,票房稳下来了,你又放炮了:中国电影上不去,就是垃圾观众多。 观众在你心头上,时而贵,时而不贵而为“垃圾"了。某个午后时分,想想,可能也会觉得自己欠点口德。观众实实在在掏腰包,100元100元的……最后肩起了你上亿的票房。确有口不善之嫌。
冯导的“多事之秋”,又恰逢了立冬,今天,又起风了,一定是北风,有点冷,还是穿厚点,能挡些风寒的。
冯导,真的起风了。但,只要自己身正,管影子那么多闲事干嘛呢?
但愿,你说老C队长的胡说八道,不是实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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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今,互联网造谣者特别多,很多造谣者背后都有一些人群提供资金支持,而一些造谣者明明知道是虚假的,甘愿为这些人效力做事,特别是去年吴亦凡被抓,很多追星粉丝造谣,这些追星粉丝造谣发布大量乱七八糟的信息,作为一名网民,就不要去发布一些不实的话题,而是官方通报后,你可以发一些自己的想法,就向前几天网信办开发布会,要严惩艺人,网络水军,诽谤,造谣者,互联网早就该惩治了,而一些互联网公司要齐抓共管,打造一个良好的互联网空间
导演冯小刚深受“20亿罚款传闻”困扰,网上闹得沸沸扬扬,一发不可收拾。不敢相信,曾拍出《集结号》、《唐山大地震》等优秀影片的导演竟会面临这么大的处罚,这不由得让人联系到前不久被罚8个亿的范爷范冰冰了。娱乐圈纪检委这是要把娱乐圈整顿一下了吗?
20日,冯小刚工作室发出律师函,称:有部分用户严重侮辱诽谤冯小刚先生,此虚假新闻已经严重贬损了冯小刚的社会形象,扰乱正常生活,经律师向本人求证,绝无此事。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。看来冯小刚这回是真的生气了,否则不会来真的,散布谣言者要等着接受法律的制裁了。
值得一提的是,当初范冰冰也是这么说的,而且寄出了律师函,冯小刚的剧情和她如出一辙,有点眼熟。但笔者是相信冯导的为人,能拍出《唐山大地震》、《集结号》这样主旋律爱国题材影片的大导演,在大是大非面前绝不会含糊,他有着他的职业操守和情怀,范冰冰之流怎么能比呢?最近拍的那部电影《芳华》,把我一大老爷们看哭了,哇哇大哭,在电影院,一群观众都看着我一脸懵逼。作为他的粉丝,笔者才不会相信他偷税漏税,一定是有人想要搞臭他的名声,各种原因值得深究。
冯小刚曾说,要对得起电影人的良心,笔者相信他是一个正直的人,纯粹的人,他的主旋律影片将永留中国电影史,为国产电影走向世界书写浓墨重彩
慎重回答这问题!
1.这有可能是水军所谓,纯粹刷热度,赚流量!
2.冯小刚刚好在这风口上(最近闹的特别严重明星偷税漏税问题),真假难以分辨!
3.造谣者惩罚力度不够和法律意识淡泊,有可能是没有实据证据就发表言论,我觉得还是“三思而后行!”
首先给大家解释一下律师函的意义,否则这个事情不容易扯清楚。
律师函就是有律师事务所盖章的一份通知函,是发给可能产生法律纠纷的民事主体,告知对方履行某种法定义务,否则将启动司法程序强制履行。律师函一般是用来中断债权期限的,也可以用来吓唬对方。所以说律师函不是法院传票,收到律师函不等于你已经被起诉或者败诉,大家不要害怕这玩意儿。
然后回到正题,冯小刚是否被罚20亿,这个数字有点吓人,而且好像没有具体说什么原因,如果是和范老师一样的税务原因,那么冯导估计已经被刑拘了,因为偷逃税款“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30%以上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”(根据刑法修正案(七)修订),罚金方面的标准是“并处偷税数额五倍以下的罚金”。所以如果是真的,那么多半是其他事由,甚至可能是冯导所在企业或者社团组织的内部处理,真的是国家法律层面的罚款,这个数字有点惊悚,可能性不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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